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,应当提供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。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,必须要提交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,以支持我们的相关诉求。虽然我们没有借条,但相关的转账凭证和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,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而且根据《民法典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我们作为债权人一方,可以在我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,要求对方偿还债务。